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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房企破产清算!曾开发半山别墅项目

文章来源:来源:乐居买房 资讯分类:房价 2020.07.16

买房讯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院于传媒渠道刊登公告,对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破产清算的裁定受理做出通知。

据了解,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成立于2008年01月23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五桂山石豉村,定代表人为陈宝华。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此前在中山开发有半山别墅项目,项目名为宝城翡翠园,位于五桂山镇。

公告全文如下: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院公 告

( 2020 )粤20破55号

本院根据申请于2020年6月4日裁定受理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破产清算,并指定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为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管理人。根据破产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的财产、、账簿和文件等资料向管理人移送;办理移交手续时,中山市宝丰房产开发有限的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应到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接受管理人有关财产和业务的询问;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2020年7 月30日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未按通知履行前述义务,依承担相应的律责任。[管理人联系方式: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东方商贸大厦301室,郑新佳 0760-88261626]

二、 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的债权人应于2020 年9月11日前向管理人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共和国企业破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本院定于2020年9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名列前茅庭(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孙文东路49号中山市中级院执行局)召开中山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名列前茅次债权人会议。依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人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又一家房企破产清算!曾开发半山别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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